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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5-07-24] 共阅[229]次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
厅关于推动个人创业“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
人社厅发〔2025〕25号
有效级别:全文有效发文日期:2025年6月23日生效日期:2025年
6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
要求,积极推动个人创业“一件事”高效办理,现提出以下实施
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
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推动高效办理就业
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
记、创业补贴申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和纳税人信息确认“一件
事”,作为支持个人创业、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的重要
抓手,系统梳理本地劳动者创业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经办流
程,强化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强化跨部门联动工
作机制,最大限度实现个人创业便利快捷。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一次办”服务流程。从创业者视角出发,将个人创
业相关的跨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同步办理,实现“一次办”
(办理流程参考图见附件)。人社部门要积极受理个人创业相关
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市场监管部门经营主体登
记注册信息,对应办理就业创业证申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
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通过12333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告知
创业补贴政策内容和经办渠道。对达到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通
过“直补快办”方式及时兑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一网通办”
平台做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共享推送。税务部门接收经营主
体登记注册信息后做好纳税人信息确认。
(二)畅通“一网办”信息系统。对个人创业“一件事”涉及事
项的经办系统和共享数据需求进行梳理摸底,形成可同步办理的
事项目录,基于各地业务经办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办理服务,支
持各后续部门同步完成提示提醒,实现各服务事项“信息共享、
及时流转、如期反馈”,为创业者提供业务办理进度通知或查询
服务。要加快线上服务平台建设和升级,打造更多“线上办”
“掌中办”应用场景,努力提升服务便捷度。
(三)完善“一站办”联动机制。在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
推动将个人创业“一件事”涉及事项纳入集中办理,联动各部门
服务窗口,实现统一受理、一站联办。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在完成
本部门服务事项业务经办同时,要主动提示创业者办理后续关联
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方,要在“一站”办理基础上实现“一
柜”办理,加快推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
出件”。
(四)优化“一张表”申请材料。简化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
事项涉及的各项表单材料,优化整合申请材料“一张表”的内容
信息,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实现“一次采集、多方通
用”。对各服务事项按照“能简则简、应减尽减”原则,明确必
需提交采集的材料和数据,对可以通过跨部门共享或核验方式获
取的材料和数据等信息,创业者个人无需重复提交。
(五)编制“一单清”服务指南。逐项明确个人创业“一件事”
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责任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形成个
人创业“一件事”目录清单。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创业者需
求,增加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事项。针对纳入目录清单的服务事
项,编制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指南,细化受理条件、办理窗
口、经办流程、办结时限、结果反馈等事项,为创业者提供“一
单清”办事指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践行以
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创业者获得
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提高工作重视程度,坚持
规范性与便捷性相统一,切实将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牵
头职责,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分工协作,落实职责,强化工
作合力。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定期督导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调度。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个人创业“一件事”
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知晓度,让创业者充分享受服务
便利,进一步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
附件: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流程参考图(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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