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国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 发布日期:[2013-08-28] 共阅[565]次 | 8月27日,在位于法国巴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总
部,中国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简称《公约》),正
式成为该公约第五十六个签约方。至此,二十国集团所有成员都
加入了该公约。
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多边税收协议,表明中国在参与国际
多边税收合作机制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历史性的、坚实的一步。经
合组织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评价说,中国签署该公约不仅“时
机非常好”,而且“意义重大”。中国的加入,反映出国际社会
在共同面对税收问题上的一致决心。他高度赞赏中国在国际税收
合作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他说,在这方面,中国一直同经合组
织保持密切合作,积极推动这一领域的合作与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
互助公约》。他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
作,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他还强调,在中国经济转型
升级之际签署这一协议,标志着中国税收领域改革开放的进一步
深化和扩大,具有非常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在外资不断进入中国的同时,中国对外投资规模和
效益也持续增长。签署该公约,将有利于中国进一步扩大国际税
收征收网络,拓展国际税收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利于提高中国
对跨境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和服务水平。
《公约》是一项旨在通过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应对和防
范跨境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的多边条约。合作内容包
括税收情报交换、同期税务检查和追缴税款等。该公约由经合组
织和欧洲委员会于1988年共同发起,1995年4月1日生效,最初只
向经合组织与欧洲委员会的成员开放。2010年5月27日,两组织响
应二十国集团号召,按照税收情报交换国际标准,通过议定书形
式对《公约》进行了修订,并向全球所有国家开放。修订后的公
约于2011年6月1日生效。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资本的自由流动促使跨境收益
迅猛发展。但各国税法规定上存在的差异及其银行法关于金融隐
私权设置的严格保密制度,却给肆无忌惮的逃避税行为留下空
间。
自2009年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召开以来,为应对日趋严重的
跨境逃避税问题,国际社会加强税收征管协作的意愿日渐增强。
在今年6月和7月分别举行的八国集团峰会和二十国集团财长会议
上,与会成员均发表声明要求合作打击偷漏税行为。逃税漏税也
将成为今年9月初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峰会的一项
重要议题。
由于逃税漏税日益为国际社会所关注,二十国集团最近倡
议,自动交换税收情报应成为一项国际通用标准。在此背景下,
《公约》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其影响力也快速提升,并且正日
益成为开展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的新标准。
中国于2011年在二十国集团戛纳峰会上签署了加入该公约意
向书。古里亚说,中国已经成为国际社会中一个有重大影响力的
国家。中国一直致力于支持二十国集团与经合组织的提案。尽管
一些国家一开始对这些提案有疑虑,但当它们听了中国的发言后
疑虑就消除了。
“中国在国际税收事务上很活跃。”古里亚指出,中国是经
合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税收论坛的副主席国,同时也是其下属的同
行审议小组的骨干成员,参与了其中所有税收方面的有关工作。
此外,中国在税收领域也成绩斐然。中国财政力量强大,债务
少。据他介绍,在经合组织即将发布的对100多个国家的税收评级
报告中,对中国的评价是“几无瑕疵”。
法国《世界报》网站当日评论说,中国加入该公约是国际社
会打击偷税漏税的里程碑事件。在二十国集团峰会召开前夕,中
国签署这一协议无疑将受到特别的欢迎,对于还未加入到该公约
的国家,比如瑞士等,将起到“示范作用”。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