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邮局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繁體中文
政策法规  
【 字体: 】【打印此页】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22]    共阅[441]次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


字体:【大】【中】【小】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1至附件9)予以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式样的通知》(国税发〔1993〕14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中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中附件2至附件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中附件1和附件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3.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4.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5.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6.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7.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
       8.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
       9.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4月27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字体: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Copyright (c)2006 www.cqruixin.com All rigths reserved. 

版权所有:重庆瑞鑫税务师事务所 渝ICP备20009123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478号

公司介绍最新动态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