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邮局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繁體中文
业务动态  
【 字体: 】【打印此页】  
注册税务师有哪些义务?

发布日期:[2006-05-30]    共阅[1780]次
     注册税务师的义务,主要是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要求,履行税务代理事宜。此外,按照《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规定,还有以下义务:

  1、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税务代理机构统一受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用,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也不得擅自收费。同时,一个注册税务师不能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

  2、注册税务师在办理代理业务时,应向被代理人和有关税务机关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核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注册税务师对其代理业务所出具的所有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注册税务师应按规定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业务培训和考核。

  4、注册税务师应保守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但被代理人偷税、骗税的行为不在保密之列。相反,注册税务师对被代理人的此种行为有义务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 字体: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Copyright (c)2006 www.cqruixin.com All rigths reserved. 

版权所有:重庆瑞鑫税务师事务所 渝ICP备20009123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478号

公司介绍最新动态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