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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有哪些权利?
| 发布日期:[2006-05-30] 共阅[1727]次 |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有如下权利:
1、注册税务师有权依照《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规定,代理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事宜。
2、注册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注册税务师有权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查询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
4、注册税务师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注册税务师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法规和有关资料。
6、注册税务师对被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委托,有权拒绝。对已签订协议书,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或发现被代理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告,从而导致代理错误的,注册税务师及所在的代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代理,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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