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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可享1.5%契税优惠

发布日期:[2008-05-09]    共阅[202]次
    四川省成都市调整普通住房标准,首次购买满足三大条件住房的市民享受1.5%的契税优惠。
  为了减轻普通购房者的负担,成都市自4月20日起对成都市普通住房标准进行了调整,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民众可以享受1.5%的契税优惠。此举旨在通过相关税收调控等措施来引导市场理性消费。

  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调整普通住房标准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宏观调控使购买大房、购买好房的购房者,即非普通住房的购房者成本高些;而让普通购房者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减轻其负担。

  调整之后的普通住房标准应该满足三大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总的建筑面积/总的占地面积)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根据此次普通住房标准的调整,只要购房者在二环内购房价格低于8092元/平方米,在二环至三环之间购房价格低于7112元/平方米,在三环外购房价格低于6622元/平方米,就可以享受5年后转让免征营业税的优惠,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还可以享受1.5%的契税优惠。

  新标准执行的时间点,新建商品房是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是以受理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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