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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重申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发布日期:[2008-04-15]    共阅[304]次
    “我比较赞同一些专家、学者的说法,小产权房就是无产权房,在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批准手续,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樊志全昨日再次重申了对小产权房的态度。
  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曾在上周表示,北京已经对通州张家湾、房山琉璃河这两处的小产权房进行核查。而且由于小产权房涉及群众的利益,因此将由区县牵头,分不同的情况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

  樊志全说,因为小产权房的形成在时间上已有一个过程,在形成原因上也比较复杂,因此,还没有最终的统一处理意见。

  樊志全昨日还对北京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的成果做了介绍,“截至3月10日,北京市政府清理出1283件案件,占地面积为5.7万多亩。立案1017件,结案173件。其中大兴黄村和昌平区马池口镇被定为北京市的处理重点。”

  据了解,刚刚结束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是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土地执法行动,共清查出以租代征、违规扩大工业用地、未批先用三类土地违法案件3.17万件,涉及土地面积336.4万亩。

  通过查处,共收缴罚没款40亿元,没收和拆除非法建筑物面积2627.9万平方米。据了解,大部分重点地区土地违法案件立案率和结案率都已接近或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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