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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 海关对磷酸钙和钾肥征收30%出口暂定关税
发布日期:[2008-04-01] 共阅[334]次
日前,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8号发布,公告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过磷酸钙(税号:31031010、31031090)和钾肥(税号:28342110、31042090、31043000、31049010、31049090)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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