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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资源税如开征会有何影响?

发布日期:[2007-12-21]    共阅[251]次
    12月19日开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目前资源税等改革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方案将实行从价计征。市场预期,资源税改革方案中,有可能把原油改革的税率定为10%,先按5%开征。

  对此,我们认为,资源税提出主要有两大背景:一是由于我国陆地资源税归地方所有,而近年油价高位运行,并未给地方带来增量收益;二是客观上国内石油公司的税负要低于世界主要石油国家的水平,如埃克森美孚、雪佛龙、壳牌等石油巨头所得税在40%左右,而我国所得税为33%(2008年进一步降低至25%),按90美元/桶油价计算,我国资源税税率不足售价的1%,明显偏低。

  不过,资源税是“完全从价”还是“分级从价”,尚需等待具体文件出台。如果“完全从价”,我们认为背离了资源税“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挖掘潜力、避免浪费”的初衷,企业很可能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投资回报而浪费资源。如果完全从价,就跟特别收益金区别不大,成为了利润调节工具,只不过征收主体不同,一个是地方财政,一个是国家财政部。

  目前国外的资源税基本都依据储量来征收,如乌兹别克斯坦原油资源税征收比例20%、天然气比例30%。如能将资源税与消耗的资源储量、资源开采率等指标关联考虑,这可促使企业最大限度的开采资源,在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并不会浪费资源。如财政部简单推出资源税完全从价,时机成熟但政策本身并不成熟。

  2006年中国石油(601857行情,股吧)缴纳资源税25亿元左右,中国石化(600028行情,股吧)8.54亿元,两者合计占全国资源税比例不足20%。不过,财政部提及地方财政征收资源税要弥补当地炼厂的建议,我们认为并不妥当。主要原因是我国原油分布主要集中在大庆、胜利、塔里木、渤海湾等地,当地炼厂较少,而江浙沪一带炼油规模较大,却是贫油地带,如何平抑矛盾,我们将继续跟踪政策。

  实际上,考虑到我国缺油缺气的格局,税费改革在下游环节将做足功课。我国早已征收汽柴油消费税,如含铅汽油的纳税标准为0.28元/升,无铅汽油和柴油则分别为0.2元/升和0.1元/升。如明年初燃油税推出、成品油价格管制放松,则油气税费改革基本到位。

  资源税税额提升,对三大石油公司为负面影响。不过,由于市场已有预期,利空出尽后,成品油价格管制放松的利好何时出台,才是我们更为关注的。11月份,国内炼油亏损4.2美元/桶左右,而进入12月,炼油亏损已达10美元/桶,如果原油价格在90美元/桶继续维持,我们预计成品油价格至少再提650元/吨,炼厂才能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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