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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取得收入应及时办理纳税申报 厦门2万人收到个税申报异常提醒

发布日期:[2007-12-12]    共阅[259]次
     近日,厦门市地税局向全市2万多名存在个税申报异常情况的纳税人寄发《涉税事项提醒通知书》,提醒纳税人多处取得收入应及时办理个税合并申报。
  据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厦门市寄发的提醒通知书的纳税人名单,是该局根据征管信息系统所掌握的个人收入资料和纳税信息,并通过交叉比对和分析的结果,其中大多数是多处或多次取得收入的纳税人。通知书内容包含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按月合并计算表和申报明细清册,清楚地告知纳税人今年1月~8月间每个月的收入额和申报缴税及应补税金额情况。
  该负责人强调:“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合并申报纳税手续。”该负责人说,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纳税人收入来源渠道比较多,多处取得收入的现象也将越来越普遍。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即将展开,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申报期,在此期间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应自行到税务机关履行申报手续,这其中就有部分纳税人属于多处取得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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