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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缴税金 银行将限制发放贷款

发布日期:[2007-11-29]    共阅[266]次
    深圳1851户纳税人欠税信息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11月23日,深圳市国税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在深圳市国税局签订了《企业欠税信息提供及信用状况查询服务协议》。协议签署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把深圳市国税局提供的1851户纳税人欠税信息纳入其中。

  根据协议约定,深圳市国税部门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企业和个人的欠税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生产经营地址、欠税税种、历史欠税金额和当期发生欠税金额共8项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将深圳市国税局提供的数据接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深圳市信用协会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张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国税局与人民银行首份征信数据互换协议,人民银行将参照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人欠税信息,评定企业及自然人信用等级和信贷资格、信贷幅度等,欠税企业因其失信行为将在全国范围内受到银行信贷限制。

  在征信数据交换签字仪式后,深圳市国税局副局长唐晓明说,这次深圳市首批被纳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欠税信息有1851条,这批纳税人的欠税金额合计达9653万元,今后还将根据协议定期更新。他还表示,如果实践效果良好,深圳市国税局将陆续向人民银行提供非正常户、走逃户、多次违法违章户等纳税人负面信息,以及连续准期申报、连续无欠税和连续无违章等纳税人正面信息。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目前已采集了1116万户企业信息和6亿自然人信息,其中490万户企业、6400万人与金融机构有信贷往来。

  据介绍,企业和个人的欠税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增加了金融信贷业的风险成本。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张建军说,通过国税、金融的跨系统、跨部门合作,将国税欠税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借助信贷杠杆强化国税执法,联合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地解决了信用市场参与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失信者在覆盖全国的信用体系监督下,一地违法,全国寸步难行,又有效防范了银行信贷风险,增强了金融业务的稳健性。

  深圳市国税局征管处处长陈一龙说,将欠税信息与信贷结合起来,提高了违法违章者的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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