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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个税罚单是否“心太软”
| 发布日期:[2007-11-26] 共阅[334]次 | 本月15日,北京顺义地税局对24名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逾期未申报的个人开出首批罚单。
个税申报执行情况调查
杨冬:之前我在网上注意到一个问卷调查,调查显示,有超过六成的公众对个税申报表示关注,也有超过六成的公众在是否符合申报人条件栏上表示“否”。这是否意味着对个税申报关注的公众,有很多人年收入并没有达到申报标准?
支玲琳:这一举措恐怕对纳税意识的普及多于法律强制性意味。据国家税务总局透露,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人数达到137.5万人。有专家分析,实际申报人数可能仅占应申报人数的五分之一。工薪阶层是申报“主角”,而私企老板、娱乐明星等高收入群体,反倒应者寥寥。
首批逾期不报者如何处罚
支玲琳:近日北京顺义地税局开出了个税申报以来的第一批罚单,有24人被罚,不过罚单数字可能大家想不到,只有区区200元。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可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此说来,顺义地税局可谓“心太软”。
在故意不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看来,只要不付出超过拖欠税款所带来好处的昂贵成本,“小打小闹”的罚款就是“毛毛雨”。这种“意思意思”的罚款,实质上仍在警示环节上打转,没有做到转换管理思维,创新监管手段。
支玲琳: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这在发达国家早已深入人心。每到纳税季,人们都要去申报。在美国,纳税人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这在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新版个税申报表有何不同
杨冬:外界注意到,新申报表对“财产转让所得”一栏进行了细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需单列分别填报。
李光一:单列的目的不是马上就要增收这部分收入的税,而是便于国家在这方面做个统计。我觉得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怎么执行比法律本身更重要。我认为不一定要全国一刀切,让每个地方税务机构根据常年积累的经验,做一些具体操作的规则,这样通过几年努力,老百姓慢慢会提高纳税的自觉性,树立起正确的纳税观。
个税申报能否有鼓励措施
支玲琳:我觉得个税申报应有鼓励措施,比如退税。在美国,如果你有慈善教育类的支出,或者收养了孩子,或者有房产、汽车等大宗消费,是可以抵税的,纳税人申报后不仅不要多缴税,反而能得到退税。所以,老百姓有申报的积极性。
其实国税总局发言人也承认个税申报工作有不足。我个人有个设想,对于那些主动申报的纳税人,可不可以在个人信用记录上加分?这也是一种鼓励。在德国,若有人逃税漏税,这个人不但要接受教育,其诚信档案还将落下“污点”,之后他的贷款、消费等行为,都会遭遇麻烦,这样人们在内心都会有争做纳税公民的欲望。对于那些高收入人群,我们在征税方面可不可以出重拳?
发达国家推行个税申报制度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上世纪80年代日本就推行过“高额纳税者名单公开制度”,各地区都确定了一些纳税重点人群。比如大阪地区就有500名纳税重点人,里面就包括了中曾根康弘、三浦友和等名人。税务机关把这些人的信息公示出来,这是一种很强的监督,对普通纳税人来说也是一种震慑。在中国其实也有一些娱乐明星因为逃税身陷囹圄,这对整个社会是一种警示。
支玲琳:在中国,真正要让“纳税光荣”这个理念深入人心还有待时日。因为传统观念是家财不外露。但是随着纳税申报制度的推广,财产申报是大势所趋。
对纳税人而言,纳税并不仅仅意味着光荣,还在于纳税之后,他们能充分享受到政府部门提供的良好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如果我们的税务部门,也能这样对待纳税人,国民的纳税意识一定会大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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