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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携带超量货币进出境 一定要如实进行申报

发布日期:[2007-11-20]    共阅[323]次
    11月14日晚,一名由大阪入境的旅客在随身行李箱内携带了三千万元整日币(折合人民币约190万元),过境时未向海关申报,被福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旅检关员查获。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当事人将按规定被处罚款。

  据福州海关透露,今年以来,类似这样的进出境旅客超量携带货币、黄金制品又未如实向海关申报的案件时有发生。1-10月份,旅检现场已查获违规超量携带、走私货币、黄金制品案件9起,查获超量携带黄白金制品1498克,人民币38万元,美金16万元,台币164万元,以上合计的总值比去年同期上涨了近10倍。

  据了解,根据海关规定,旅客进出境必须填写行李物品申报单,如实向海关申报,其中携带超过2万人民币现钞或折合5千美元外币现钞以及金银等贵重金属者,还必须详细申报携带的金额或数量。如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海关查获将受到相关的处罚。

  福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旅检关员告诉记者,随着海关对进出境政策宣传力度的加大,进出境的绝大多数旅客了解我国关于黄金、货币等物品进出境限制的相关政策,但仍有部分旅客抱着侥幸心理,不按规定如实向海关申报单,企图蒙混过关。

  此外,还有少数旅客由于不重视如实填写海关申报单这一规定,给自身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例如上述这起携带超量日币入境案,本来按照海关规定,进境携带超量货币的旅客只要如实向海关申报了携带的数量,即可顺利通关,而现在该案的当事人却要因为没有如实申报而面临海关的处罚。同样,出境旅客如携带了超量货币,只要其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审核时一旦发现超量,会当场提醒当事人将超出数量的货币退运境内,避免旅客由于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由此,海关再次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如实向海关申报,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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