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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细则以和谐发展为上

发布日期:[2007-10-19]    共阅[350]次
     日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透露,为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将在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据10月17日《上海证券报》)。  
    早在今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就已经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这部即将实施的法律,不仅在公平国内外企业所得税税率方面形成了一大亮点,还在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实施条例的报批工作,无疑为《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历史性地提出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合并,结束了多年来对外资的特殊优惠政策,为企业竞争营造了一个公平的环境。而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了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优惠政策,又充分体现出国家鼓励环境保护和技术进步的政策精神。  
    但是,在惯性思维下,这一变革是否会淡化外商的投资热情、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动力?许多人对此一直难以释怀。其实,在我国目前国力充实的背景下,这些顾虑是可以舍弃的。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百废待兴,对国外的资金、技术以及管理经验“求贤若渴”。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我国政府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近年来,我国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而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仅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于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虽然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外资,但却挫败了内资企业的激情。显然,这样的税赋差距已经显得不合时宜。  
    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活跃我国经济的一支新生力量,其规模日渐扩大。但是,民营企业的生命力却较为脆弱,它们除了在成品油供给领域、快递等行业要面临诸多政策壁垒,而且还要承担较为沉重的税赋,许多有潜质的企业未能获得长足发展。这对于我国的民族经济而言,可谓是一大损失。  
    时至今日,中国政治局面稳定、法制环境逐步健全,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劳动力资源丰富、市场广阔。这些因素正在成为外商投资中国的实质性因素,而所得税税率水平并非是左右外资企业投资决策的关键。况且,与国际税赋水平相比,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仍具有竞争力。据相关财政数据显示,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相形之下,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属于偏低水平。值得一提的是,新税法对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设计了较好的税收制度,规避了以前外商无论良莠,均一律盲目给予优惠的问题。这对我国经济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事实表明,凭借我国现今的财力,税率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并不是很大。据测算,如果2008年开始新税法,内资企业可少交纳约1340亿元,而外资企业要多交约410亿元,与现行税法的口径相比,财政将减收约930亿元。相比我国2006年财政收入3.93万亿元,减收的财政收入并不会给我国财政造成大的负担。而同时,在新税法有效的激励和引导下,内资企业、环保产业将会迎来崭新的历史机遇。通过牺牲环境换取经济表面繁荣,将会令经济走向“杀鸡取卵”的困境之中,这一认识显然在新税法中已有所显现,并需在操作中贯彻落实。  
    税收杠杆是引导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渐次出炉,带给公众一个明显的信号。那就是,中国要走一条绿色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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