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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曝光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
| 发布日期:[2025-11-12] 共阅[120]次 | 11月4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青岛等地税务部
门曝光近几年依法查处的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郭
鑫鑫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2年,郭鑫鑫从事网络直播、
带货、销售舞蹈课程等经营活动,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
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41.01万元。
202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
计268.8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
款均已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吉林市昌邑
区胖多大码服饰店平台销售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3年,
吉林市昌邑区胖多大码服饰店在互联网平台注册的网络店铺,通
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
税、增值税等税费67.52万元。2024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
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
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7.7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哈尔滨红博商
贸城女人世界网络店铺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哈尔
滨红博商贸城女人世界网络店铺以网络直播销售女装,通过隐匿
销售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
费合计112.48万元。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稽
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
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0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
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四、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常州以马内
利塑业有限公司网店销售偷税案件。经查,2018年至2022年,常
州以马内利塑业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开设店铺,通过以个人账
户收取互联网平台销售款等方式隐匿未开票收入,进行虚假纳税
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01.67万元。2025年5
月,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225.2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
均已追缴入库。
五、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南昌市东湖区上
品屋服饰店线上销售偷税案件。南昌市东湖区上品屋服饰店2017
年4月在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后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信息
确认,长期未申报纳税。2017年至2024年,该服装店通过拆分经
营、隐匿互联网平台销售收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等税费共计366.89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
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
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69.5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
税费款、滞纳金已追缴入库,罚款正在追缴中。
六、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市南区尚品
优食品店直播销售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市
南区尚品优食品店在互联网平台开设直播店铺销售海产品,通过
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
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77.12万元。2025年3月,国家税务
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
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8.83万元的处理
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
地,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的偷逃税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应自觉增强税法意识,按规定如实申报收入信息,坚持合规经
营、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在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持续完
善新业态税收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
税收秩序,更好促进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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