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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公布涉税鉴证业务新规

发布日期:[2007-03-02]    共阅[437]次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先后公布企业所得税汇算以及财产损失鉴证业务准则,对税务师事务所开展这两项业务进行规范。分析人士表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国税总局出台这两项准则,旨在为其提供相关配套措施,以确保企业所得税改革顺利进行。
  这两项准则对所得税汇算鉴证业务时进行的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及负债以及纳税调整等的审核进行详尽的规范;对坏账损失、货币资产损失等现金损失的审核以及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及其他资产损失等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审核做出全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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