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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7-06-13]    共阅[294]次
     记者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7日至8日在
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推进税务系统“三项制
度”试点工作。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会前专题听取关
于“三项制度”试点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试点工作提出明
确要求。王军指出,试点任务重,要求高,务必要高度重视,并
纳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统筹推进,确保试点平稳运行。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
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
革任务。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方案,确定税务总局为试点单位,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
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税务部门的充分信任。

  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指出,推进“三项制
度”试点工作,是税务系统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的重要举措。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通过加强事前公开、规
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完善公示平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
行;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
记录、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运用,让权力以“看得见”的
方式规范运行;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通过落实审
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让权力
经受法治的检验。

  孙瑞标强调,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试点单位及其所在省税务
局要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坚持依法
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结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全
面梳理归集税收行政执法中与“三项制度”相关的工作内容、制
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对现有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和信息系统按
照“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要求进行补充、改进和完善,不另起
炉灶,不重复建设,注重集成创新,注重系统优化,实化细化试
点任务,明确试点实施步骤,切实落实部门责任。边试点、边总
结、边提高,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
环境、推动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孙瑞标表示,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试点单位及其所在省税务
局务必充分认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
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税务总局工作要求上
来,层层压实责任,注重试点实效,加强学习交流,做好总结提
炼,不负重托,勇于担当,善作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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