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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规范涉税鉴证服务 严禁强制代理

发布日期:[2014-06-09]    共阅[535]次
    近日,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切实转变职能、改
进作风,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
  据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涉税鉴证是社会中
介组织对被鉴证人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的活动,业务包括纳
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如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
证、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的鉴
证、房地产企业涉税调整的鉴证、其他涉税鉴证业务等。
  该负责人表示,合规、自愿和规范的涉税鉴证服务,有助于
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但极个别地方为
了规避税收执法风险,要求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必须提交涉税
鉴证报告,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调查清理涉税鉴证业务开展
情况,摸清对纳税人提交涉税鉴证报告的要求、涉税鉴证事项、
费用负担、文件规定及其依据,认真审查文件是否违反或超出上
位法规定、是否存在强制要求提交涉税鉴证的问题,边清理、边
规范、边整改,对存在问题的文件立即重新修订或宣布废止。对
要求纳税人提交涉税鉴证报告且需由纳税人承担鉴证费用的事
项,凡超出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规定范围的一律取消。
  该负责人强调,凡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强制代理、指定代
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规定处理。建立健全预防强
制代理和指定代理长效机制,通过防控和监督,促进涉税鉴证业
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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