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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2203亿

发布日期:[2014-05-05]    共阅[369]次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因实施营
改增减税达到37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161亿
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214亿元。自2012年1月1日实行
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国已累计减税2203亿元。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
298.14万户。
    从今年1月1日起,国务院把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
点,新纳入试点企业1.86万户。
    数据显示,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首季减税24.5
亿元。特别是邮政、快递行业中上门收取包裹的收派服务业减负
更为明显,1.35万户收派服务试点企业,营改增首季平均税负下
降了23.73%。
    “一般而言,一季度邮政企业抵扣相对较少,随着时间推
移,邮政企业的税负还有下降的空间。”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司
长杨益民表示,税务部门将密切关注试点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
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确保营改增顺利推进。
    据介绍,根据部署,相关部门将逐步在电信业、生活服务业
实行营改增试点。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做
好上半年电信业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工作,并抓紧制定在生活服务
业、建筑业和不动产开展营改增试点的方案,力争在2015年实现
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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