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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自贸区按15%征税不成熟

发布日期:[2013-10-10]    共阅[581]次
     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昨天在回答媒体提问时称,在上海自贸区
实行15%企业所得税暂不成熟。他表示,自贸区总体方案明确,上
海自贸区的一个原则就是,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目前,企业所
得税按15%征收,不具备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可能性。自贸区
税制改革要符合国家税制改革的方向,遵循税制公平、统一、规
范的原则。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
剑文向本报记者介绍,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内资
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同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为15%,小型微利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均为20%。如果随意就在自贸
区实行15%企业所得税率,是在破坏我国的税收法制。即使今后打
算在自贸区实行特殊的企业所得税率,也应该先修法后实施。
    刘剑文称,随意更改税率,其实也不符合市场公平和税收中
性的原则。如果自贸区实行15%的低企业所得税率,对于其他地区
需要按25%比例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来说,将存在不公平竞
争的问题。
    对于王伟称“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不具备在全国可复制、
可推广的可能性”的说法,刘剑文认为,这说明财政部门还是较
为顾虑财政承受能力和赤字扩大问题。2012年我国企业所得税实
现收入接近2万亿元。目前,我国经济增速已经明显放缓,如果将
全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降低10%,按照今年前8月累计全国公
共财政增长8%以上的增速来估算,1年企业所得税减收额有可能逼
近1万亿元。这么庞大的数字,虽然对企业是重大减负,但无疑是
当前国家税制改革所不能承受的。
    □表态
    不开设免税店不搞离岛免税
    对于媒体提出“自贸区内有免税店吗,今后是不是可以去自
贸区扫货”的问题,官方回应称,开免税店不是自贸区关注的重
点,亦不符合自贸区建设初衷。目前自贸区内没有考虑开设免税
商店,不会复制离岛免税模式。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
剑文告诉记者,他认为这体现出自贸区是我国金融改革为主的一
个试点,并以金融全球化为目标,进行一定的自由贸易。由于自
贸区并不以零售业实物销售为主,所以有关部门不考虑在此开设
免税商店,不复制海南的离岛免税模式,也属于正常。
    刘剑文还认为,自贸区虽然可以有一些政策突破,但也不能
搞太多的特殊化。像免税商店和离岛免税模式就不宜过度推广,
否则这对我国间接税制是个挑战。
    □金融领域
    11家金融机构首批入驻
    民资可在自贸区设立民营银行
    京华时报讯(记者高晨马文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昨日挂牌,首批有11家金融机构获准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支机
构,其中含八家中资银行、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以及两家外资银
行。上海市银监局局长廖岷昨日在上海自贸区情况说明会上透露
了上述消息。
    11家金融机构入驻
    记者了解到,在这11家金融机构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上海银行获准在自贸试验区设
立分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获准筹建自贸区分行;交银金融租
赁公司获准筹建自贸试验区专业子公司;两家外资法人银行花旗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自
贸试验区支行。
    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相关政
策,遵循贴近服务自贸区内实体经济活动和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
的原则,继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贸区设立。
    跨境业务为创新重点
    这两天,首批获批入驻自贸区的8家商业银行相关人员忙得不
可开交。“从自贸区的国际经验来看,对银行业的要求同境内外
的银行机构应该有所差异。可能会在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
人民币资本项目以及跨境金融业务的改革上有所突破。”农行相
关负责人表示。
    在业务方面,跨境人民币项目成为各家银行努力的重点,中
国(上海)自贸区分行希望满足海内外客户在贸易金融、跨境人
民币、大宗商品融资、全球供应链金融、跨境投融资等方面的需
求;建行方面表示,将向自贸区提供大额授信,用于区内港口、
机场、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
源配置平台、跨国贸易及并购、服务外包、租赁业务及航运产业
等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
    作为上海本土银行,上海银行表示,上海银行自贸区分行将
依托总行管理和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沪港台“上海银行”的合作
平台、香港子公司以及境外代理行等资源优势,积极从事与自贸
区建设相适应的投资、贸易、跨境资金交易等金融服务与产品创
新。
    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银监会昨天公布了八项措施,促进区内的金融业发展。其中
包括支持区内设立非银行金融公司,民间资本进入区内银行业,
鼓励开展跨境投融资服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在区内开展
离岸银行业务等。区内银行业准入方式也将简化,建立准入事项
限时办理制度,提高准入效率。
    通知指出,支持中资银行入区发展。允许全国性中资商业银
行、政策性银行、上海本地银行在区内新设分行或专营机构。允
许将区内现有银行网点升格为分行或支行。在区内增设或升格的
银行分支机构不受年度新增网点计划限制。
    支持区内设立非银行金融公司。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大型企
业集团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在区内申
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支持上海辖内信托公司迁址区
内发展;支持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区内设立分公司;支持
金融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专业子公司。
    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区内银行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
区内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
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与中、外资金融机构在
区内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解读
    自贸区内将加强金融制度创新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张新介绍,在自贸
区内将加强金融制度创新:一是在自贸区内扩大人民币跨境使
用;二是先行先试利率市场化,在全国统一部署框架内,稳步推
进;三是在自贸区内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风险可控情况下
有序推进,支持企业走出去,提高国际竞争力。
    自贸区内将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业务已经涉及部分资
本项下的经济活动。将继续全面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流程和手
续。张新表示,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将在风险可控
前提下,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支持企业走出去,
提高综合竞争力。
    张新表示,先行先试利率市场化,自贸区利率市场化改革将
在宏观审慎金融管理框架内,根据服务区内管理需要,在全国统
一部署的框架下统一推进。自贸区里的市场化是现有基础的深化
利率市场化,国内目前仅对存款上限管制,改革对象是有空间
的。我国货币、债券、外汇都实现市场化,贷款利率也已经放
开,自贸区里的市场化是现有基础的深化。自贸区内的存量有
限,改革空间可控。下一步将根据全国性部署,在自贸区内培育
定价基准,建立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定价制度,构建多重风险
防范体系。
    □资本市场
    自贸区正筹建原油期货平台
    据新华社电记者在昨天召开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情况说明会上获悉,中国证监会提出五条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内
的资本市场建设,其中包括推进国际原油期货平台筹建工作、支
持区内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进行双向投资、区内企
业的境外母公司可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等。
    会上,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戴海波透露,证监会非常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中的资本市场建
设,并提出了五条具体的支持意见:
    第一,拟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区内筹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推进国际原油期货平台筹建工作。依托
这个平台,全面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的期货交易,扩大中国
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
    第二,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
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区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可
按照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在
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
    第三,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市场发行人民
币债券。
    第四,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区内注册成立专业子公司。
    第五,支持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
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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