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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再获推进
| 发布日期:[2013-04-15] 共阅[486]次 | 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这标志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再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作为‘营改增’首批试点城市,上海的改革总体上取得了
一定效果,结构性减税的目的得以部分实现。”接受中新社记者
采访时,税制研究专家、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娄贺统如是总
结上海“营改增”一年多来的“成绩单”。
2012年1月1日,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地区启动“营改增”改
革,尽管在推进过程中不乏争议,且有一些企业抱怨税负“不减
反增”,改革的方向和成效还是得到了各界的大体认同。
“整体来看,减税的幅度超出了预期。”上海财经大学公共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尽管在执行过程
中发现少数企业的税负增加,但事实证明,改革的推进,仍有利
于企业整体减负,从合理税制及促进产业发展的角度,“营改
增”打通了工商业、服务业之间的产业链,有利于两者的公平竞
争和融合。
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
426.3亿元人民币,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小企业为主
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达40%。
作为曾参与增值税改革上海试点调研的专家,胡怡建发现,
试点过程中,一些业务在外地的企业纷纷来到上海注册以“蹭政
策”,这不仅加大了生产要素在区域间不必要的流通,也不利于
区域间的公平竞争。
官方此次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地区试点,自今年8月1
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
围内推开,并逐步在全国推行,这显然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在扩大地区试点的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要求,扩大行
业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
点。
对于为何选择上述行业“优先推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
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部
分相对易于计算,具体规模和比重“好测度、好控制”,更具有
操作性。
而对于即将被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两个行业,赵
锡军认为,这些行业的增值税尽管略为复杂,但其属性和功能都
与交通运输业具有可比性。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
围内推开的过程,亦可作为这两个行业推进的参考。
“‘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不仅将使企业直接受益,而且有利
于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扩大,同时促进中国出口企业的发展,
为中企‘走出去’创造条件。”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
学院副院长刘桓对中新社记者说。
但与此同时,这项改革也考量着决策层的改革勇气和政治智
慧。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看来,“营改增”绝不仅限于
税收制度改革层面,对财政体制的相应调整和完善也会产生连锁
效应。他建言,应抓住“营改增”改革契机,加快推进财税体制
改革乃至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
对于此项改革可能造成的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税收减少
的情况,赵锡军建言,这便需要政府提前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和
综合安排,较为精确地测算出所受影响的大小,进而通过减少政
府支出和理顺中央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关系,为改革营造有利环
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时任副总理)在去年10月出席扩大“营
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曾表示,这项改革“牵一发而动全
身”,要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不仅要前行一步,而且要夯
实一步”,这样才能“走得更稳”。
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
扩大,要推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
理,研究合理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理顺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转变政风,倡俭治奢,过紧日子,把钱用在刀
刃上,为推进“营改增”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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