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邮局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繁體中文
税务新闻  
【 字体: 】【打印此页】  
国税总局发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 网店征税或将普及

发布日期:[2013-03-08]    共阅[541]次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
行。
  网络发票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使用税务机关提供(或认
可)的网络发票开具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推行网络发票,可有效
降低税收征纳双方的成本,从源头上解决假发票、真票虚开、开
票不计收入、发票填开不规范、申报数据失真等问题,保障国家
税收收入。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
网络发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
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
发票。

  去年,财政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
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京津沪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
发票应用试点。随着这次国税总局《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发
布,网络发票、电子发票在全国推广的速度将加快。

  目前很多网店店主并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早在去年
国税总局公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引发了
电子发票有望推开、或引发网店商品涨价潮,使电商丧失价格优
势的预期。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季冬生教授认为,网络发票的
普及有望打破网上购物经常无发票这一市场“潜规则”,有助于
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过,
一旦税务部门加强监管,使得征税在网店中普及,必将提高网店
商品价格,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因此建议出台降税等配套措
施,例如可扩大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将大部分网商纳
入,以活跃交易,拉动消费。
【 字体: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Copyright (c)2006 www.cqruixin.com All rigths reserved. 

版权所有:重庆瑞鑫税务师事务所 渝ICP备20009123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478号

公司介绍最新动态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