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邮局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繁體中文
税务新闻  
【 字体: 】【打印此页】  
全国政协委员郭广昌:对家庭教育支出免征税

发布日期:[2013-03-08]    共阅[462]次
     话题:国家对纳税家庭教育支出实行免税政策
    场景:郭广昌提交全国“两会”的提案
    “将教育支出直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了分配环节,
降低了行政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郭广昌
    全国妇联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家庭教育支出已经占到家庭总
收入的30.1%,并仍处于不断上升趋势。如何为众多家庭减负?郭
广昌建议,为家庭的教育支出建立税前扣除额度,实现国家对纳
税家庭的教育支出实行免税政策,继而间接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比重。他同时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可由各地方政府按照自身情
况,制定相应扣除标准,报税务总局备案。
    教育支出是生活三大压力之一
    教育经费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投入
水平的重要指标。郭广昌举例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达到
1000美元时,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下限是4.07%—4.25%。目前我
国的人均GDP早已超过了5000美元,但教育经费投入占GDP比重
2012年刚达到4%。
    郭广昌在提交全国两会的提案中,引用了全国妇联对全国城
乡家庭的抽样调查结果。数据显示:我国家庭的教育支出已经占
到家庭总收入的30.1%,并仍处于上升趋势。许多家庭视教育、医
疗和住房为生活的三大压力。
    郭广昌表示,减免税也是财政支出的一种重要形式。“国家
层面的教育经费支出需要经过收税和分配两道环节。将教育支出
直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了分配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

    扣除标准各地按具体情况制定
    我国目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3500元/
月。郭广昌说,这3500元是作为维持居民基本生计的费用,未考
虑纳税人的个人情况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而在美国等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可以由纳税人选择分项
扣除。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教育、医疗等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
    因此,郭广昌建议,可根据我国国情并参考国外经验,采取
综合扣除与分项扣除相结合的方式,在现有基础之上,增加单项
教育支出费用的扣除安排。在实际操作中可由各地方政府制定相
应扣除标准,报税务总局备案。这样一方面考虑了区域发展不平
衡;也为今后的个人所得税费用区域差异扣除奠定了基础。
【 字体: 】【打印此页】 【返回】【顶部】【关闭】  

Copyright (c)2006 www.cqruixin.com All rigths reserved. 

版权所有:重庆瑞鑫税务师事务所 渝ICP备20009123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478号

公司介绍最新动态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