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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营改增减税额预计达到数千亿

发布日期:[2013-02-25]    共阅[517]次
    今年“营改增”试点范围有望扩容。财政部昨日发布消息表示,
目前一些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地区正在进行申报,多省区
申请加入改革范围,未来随着改革范围拓宽,“营改增”减税效
果将从现在的400多亿元达到数千亿元。业内人士预计,由于去
年“营改增”已经覆盖12个地区,制度设计逐渐完善,并且具备
扩大试点条件,在此基础上今年改革范围有望进一步拓宽。
    财政部表示,除已经纳入试点的12个地区,目前,河北、河
南、山东、青岛、江西、湖南、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已经
正式上报请示,要求2013年加入“营改增”试点。试点地区拓宽
的同时,“营改增”试点领域也有望拓宽。财政部表示,除推进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外,邮电通信业“营改
增”试点也有望在全国开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完善相关
政策,研究制定下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具体实施方
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
    “按照计划‘营改增’改革会在‘十二五’期间推广到全
国,这意味着在经历了去年的试点后,这项改革在‘十二五’剩
余时间内会逐步推广,试点范围会进一步扩大,改革速度会进一
步加快。”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告诉记者,2012年
试点后,“营改增”改革在制度上已经逐渐完善,具备进一步扩
大试点条件。
    与此同时,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营改增”试点应
争取尽快在全国推开,这样也有利于消除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
政策差异,以及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出现的税制“洼地效
应”。
    据了解,2012年1月“营改增”改革首先在上海试点,之后推
广到北京、江苏等11个地区,纳入试点行业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
现代服务业。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目前共有
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2012年,试点地
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其中,以中
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力度更大,平均减税幅度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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