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对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的探析
| 发布日期:[2012-07-07] 共阅[445]次 | 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是今年地税系统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
不正当利益不仅严重破坏和扰乱正常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而且败坏党风政风行风,严重损害地税机关形象。其表现形式多样。一是个别干部违规成立、经营中介机构,收取中介“服务费”,合谋帮助纳税人取得非法利益。二是个别地税人员主动牵线联系中介机构或授意纳税人聘请特定中介机构,为纳税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三是违规向其管辖的纳税户推荐、指定中介机构,并收受“好处费”。四是个别地税人员故意欺骗和为难纳税人。五是个别地税人员在税收政策性减免等工作中,利用中介机构进行权钱交易。
如何才能抓好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工作?
笔者认为,要认清不正当利益的严重危害性和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胡总书记说,“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首先,要结合工作实际,坚决贯彻省市有关决定,大力加强警示教育,发挥和加强纪检监察作用。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税收管理员监督管理办法,主动落实轮岗交流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堵塞监管漏洞。通过严厉查处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案件,严惩违法乱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滋生蔓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其次,要把专项治理工作融入到本职工作中。一是把专项治理与加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抵制贿赂,做到防微杜渐,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把专项治理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防止权力失控。三是把专项治理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依法行政,杜绝权钱交易。四是把专项治理与政风纠风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和办税程序公开工作。
第三,要把不正当利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效能建设,推动内部管理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开拓新思路,争取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进一步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理以法约束自己,“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坚决不去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去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去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堂堂正正的做人,踏踏实实的做事。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