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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十二五”税制改革税收

发布日期:[2011-08-18]    共阅[281]次
    “十二五”时期,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重要转型阶段。税收制度改革是否会成为经济社会改革的突破口?税制改革应该着眼于宏观上的大变革还是微观上的小调整?当前的税负水平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日前,在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主办、大连市税务学会协办的“‘十二五’时期税制改革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财税专家学者相聚一堂,就“十二五”时期的税收发展坐而论道、各抒己见,为我国未来的税制改革出谋划策。专家普遍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税制改革依然任重道远。
    「观点争鸣」
    不断优化税制结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院长邓力平
    为“转方式、调结构”,税收政策应从三个方面寻找切入点。需求方面,税收在扩大内需、增加消费、保证投资、稳定出口等方面大有可为;供给方面,税收工作的重点就是要体现对三大产业协调的贡献;要素投入方面,要持续研究税收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与培养人才等方面的作用。未来还要研究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生态优化等的税收对策,促进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
    应把税制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对各税种的地位、作用和税种之间的关系加以协调,实现税制的简化。建议合并调整性质相近、征收有交叉的税种,调整特定目的税,适时开征社会保险税、房地产税等新税种。目前中国的间接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偏大,直接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偏小,应予以调整。主要应当考虑如何随着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逐步增加所得税收入,扩大财产税收入,并将一部分非税财政收入转化为直接税收入。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研究中心王乔陈荣
    税制发展的规律是由简单原始的直接税向间接税发展,再由间接税向发达的直接税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加大直接税改革的力度,增加直接税的比重,充分发挥所得税作为直接税的宏观调控作用,以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降低纳税人负担提高税负公平度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汤贡亮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领域,政府收入份额的任何变动,都是最为有效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调节工具。在政府可选择的调节收入差距再分配手段中,税收手段并不是唯一的,必须通过产业政策、扶贫政策、银行信贷、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的协同作用,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
    从宏观税负水平来看,中国目前存在名义税负偏低、实际政府负担过重的问题,但由于同时存在着大量的非税政府负担,中国纳税人的实际政府负担依然很沉重。建议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分配格局,扩大税基,加强管理入手,采取税费改革、优化税制结构、积极开发新的税源、大力加强税收征管、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等措施,在“十二五”期间将中国的名义宏观税负水平逐步提高到25%以上,同时使纳税人的实际政府负担水平比“十一五”期间明显下降。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院长邓力平
    应把提高税负公平度作为“十二五”税收发展的关键问题,这是一个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工程。社会整体对税收的接受程度如何,社会税收环境和谐与否,对于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都至关重要,因此要努力营造税制改革的宽松环境。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将纳税服务置于构建一个有利于社会协调税收的高度来认识,努力“优化”纳税服务。同时要求纳税人以最低的税收遵从成本,征税人以最低的税收征收成本,来实现恒等的或更多的税收收入,提高税收绩效,促进税收公平度的提高。
    争议个人所得税改革探索过渡时期模式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
    个税改革的理论与中国现实缺乏衔接与沟通,表现在理论上赋予个人所得税的种种功能在现实中表现的并不明显,因而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的认同感日益下降,另外当前的税收征管体制和制度与个税改革的方向有些不适应,需要创建一套新的征管制度和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
    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这四种经常性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收,在收入取得之时预缴,年终按照年净所得比照累进税率计算综合所得税;对于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仍沿用现行做法实行源泉扣缴。在扣除项目上分设为基本扣除、生计扣除和特殊扣除三类,合理衡量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并完善累计税率制度,调节收入差距。
    厦门大学财政系杨斌
    用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能够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的理论基本上属于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的理论,已显过时。实践上还难以设计一个个人所得税制度实现公平,勉强为之,只能使制度规定日益复杂、冗长,奉行成本太高,即使是高税率多档次的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作用也相当微弱,而我国目前还没有条件建立综合课征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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