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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部门对嵌入式软件的税收政策将有“松动”

发布日期:[2006-11-21]    共阅[486]次
    来源:中国税网

     
    “国家税务部门对嵌入式软件的政策将有‘松动’”,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作司经济运行处处长高素梅17日在顺德举行的“2006年中国嵌入式系统年会”上如是透露。
    
    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是中国软件出口的主力。去年中国软件产品出口35.9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28.2%,其中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28.7亿美元,占79.9%,在中国软件出口增长28.2个百分点中拉动了22.5个百分点。2005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的前十名中有六家是嵌入式软件企业。如华为、中兴是中国软硬件产品融合的最典型代表,它们的主营业务都是制造通信设备产品,企业员工约4000~7000人,而从事软件研发的人员均超过50%以上,所研发软件主要镶嵌在硬件产品中,而这些嵌入式软件基本都是企业自主研发的,且其软件部分的增值均超过硬件产品收入的30%以上,有的还达到50%以上。
    
    在与跨国软件公司还存在着相当大差距的情况下,高素梅说,中国软件企业要服务于硬件生产企业,“推进‘软硬融合’,才能做大做强”。不过,由于中国缺乏对嵌入式系统软件的计算标准,为了避免出口退税流失,2005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取消了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的政策。这一政策的调整挫伤了嵌入式软件企业的积极性。
    
    高素梅透露,今年年初信产部专门成立了课题组,研究出了一套嵌入式系统软件的计算方法。经过信产部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明年嵌入式软件的出口退税政策将会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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