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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部门将加强增收土地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0-12-12]    共阅[255]次
     国家从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丝毫未因为房价的回调而放松。继5月26日下发“升级版”土地增值 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再念“紧箍咒”,明确要求各地方税务部门全面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工作。总局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将本地区的 清算工作计划和重点清算项目名单上报,税务总局再就如进行抽查。

  各地设定预征率下限

  在这份《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土地增值税是保障收入公平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各级税 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坚决、全面、深入地推进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通知为地方税务机关指明了清查的方向,包括:加强预征工作,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销售不动产营业 税结合起来;把预征率的调整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实际税负结合起来;把预征率的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情况结合起来,使预征率更加接近实际税负水平,改变目前部分 地区存在的预征率偏低、与房价快速上涨不匹配的情况。

  通知明确各地须对目前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省份不得低于 1%。而南部省份却并未在规定范围之内,“珠三角这方面的征管抓得还算比较紧,其实土地增值税清算关键不在于预征率高低,而在政府征管执行力。”中国税务 学会理事、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认为。

  选3-5家作为重点对象

  据了解,广州地税局从2008年1月1日起就全面上调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住宅为1%,其他商品房为2%。广东省也有多个地市从去年年底或 今年初也调整了预征率,普通住宅调至1%-2%,其它房地产调至2%-3%的水平。

  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还严令地方要有针对性地选择3-5个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清算工作。在 今年6月底前就要将本地区的清算工作计划和重点清算项目名单上报税务总局。而这项工作计划包括本地区组织企业进行清算的具体措施,截至5月底区内房地产项 目总数、已清算项目数、计划完成清算数等具体内容。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难以统计比较出广东今年来哪些项目存在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等突出现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富 力地产、恒 大地产、保利地产、越秀城建、碧桂园等几大开发商在区内的开发项目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此外,在去年的广东纳税百强中,碧桂园、富  力地产、保利地产、越秀城建等12家公司入围。

  据广东省地税局统计,今年一季度土地增值税同比增长达1.13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结果主要由于今年一季度房地产销售额大幅增长所带动。此 外,该局也加强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和清算工作,对盈利水平和销售额较高,但预征率偏低的情况也适时作出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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