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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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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优惠倒计时 满2年不足5年次新房影响最大

发布日期:[2009-10-19]    共阅[236]次
     2009年行将结束,2009年“史上最优惠购房政策”时代也可能即将结束。据中介人士介绍,不少买家由于担心税费的增加,打算在今年内完成交易。
  据记者了解,并不是所有的优惠政策都会截止,有实施时限的仅是二手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满2年、不足5年的次新房交易,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该类盘源的交易将必须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于一套100万元的住房来说,则意味着需要多缴纳5.55万元的税费。

  次新房交易:将全额征收营业税

  据记者了解,2009年的购房政策中,唯一具有时限性的政策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该政策中,对二手营业税的免征范围有了进一步扩大,将全额免征年限从超5年降至超2年。实施期限为一年: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至2009年12月31日截止。

  假如该政策到了截止日期而无追加延续的政策的话,那么则意味着满2年、不足5年的次新房交易将必须多支出一笔营业税。以一套位于天河区、房龄3年、目前售价100万元的普通住房为例,一旦优惠政策取消,则要缴纳5.55万元的营业税。

  其他优惠政策:未有变化但可能收紧

  在今年的救市组合政策中,有不少政策没有实施期限的限定,因此,暂且不会有“末班车”的影响。不过尽管如此,也有行家认为,如果房价继续走在如今的上涨快车道上,那么这些优惠政策也有可能会随时取消。

  目前,无时限性的政策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在2008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优惠的内容是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另外,购房贷款优惠条件也并无时限的要求。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仍可享受七折的优惠条件,最低首付款比例也仍为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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