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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首笔香烟批发消费税405万元

发布日期:[2009-07-22]    共阅[211]次
    自今年5月1日香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日前,我市第一笔香烟批发消费税税款405万元已经申报入库成功。据初步预计,新政执行后,从5月1日至今年年底,我市将入库香烟批发消费税3370万元。
  据了解,按照新规定,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到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到36%,雪茄烟由25%调整到36%。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由于银川管辖范围内没有烟草生产企业,因此无论是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前,还是调整后,其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对我市都没有影响。而此次新政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才让银川与烟草消费税“挂上了钩”。目前,我市卷烟批发企业仅有银川市烟草公司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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