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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将普惠广东小规模纳税人

发布日期:[2008-11-27]    共阅[164]次
    国家日前批准了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业、商业类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将由6%和4%统一调低至3%。而据广东省国税局测算,这项政策将惠及广东70多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轻其税负达37.59亿元。
  另据广州市国税局预测,今年广州市小规模纳税人可实现税收23.9亿元,按明年GDP预计增长8%测算,在政策不变情况下,明年广州可实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收收入25.8亿元。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后,预计将普惠广州小规模纳税人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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