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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更划算了交易时营业税全额返还
| 发布日期:[2008-11-13] 共阅[189]次 | 11月11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消息,二手房交易时缴纳的营业税部分实行全额返还、个人所得税部分实行40%返还,即日起可以办理。
据介绍,二手房成交后,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一方凭房地产交易指导价格申报表或评估报告、购房发票、缴税完税凭证,纳税人、经办人身份证到政通路103号郑州市契税征收管理中心征收大厅办理补贴(上述资料需带原件及一套复印件)。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时,时间没有超过5年的成套住宅,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以及1%的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实行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营业税全额返还;个人所得税部分40%返还。
另外,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没有政策规定的将被取消。对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发企业作出缓缴书面承诺后,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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