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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 广东企业或减负100个亿

发布日期:[2008-11-11]    共阅[189]次
    财税专家表示,增值税全面转型将从明年开始实施,粗略估算广东企业负担将可减轻1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受惠将更大。

  长期以来,增值税都是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今年上半年国内增值税收入9484.23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30%。下半年在各项税收增收大幅放缓的同时,国内增值税收入仍然一枝独秀,根据国家财政部最近一次的税收收入分析,8月份全国税收总收入增长353.32亿元,其中八成是来自增值税的增收。8月份,营业税、进口环节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增速全面回落的同时,增值税增幅依然有23%。财税专家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推出增值税转型比较适时。

  日前,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大教授杨卫华对本报记者表示,增值税转型将于明年1月1日在全国铺开,转型有利于企业增收,刺激投资。杨卫华认为,如果实行全行业、全额抵扣,粗略估算,这次增值税转型广东省可能一年减收100个亿,相应地,企业的负担也因此减轻100个亿。

  不过他强调,税收收入减少只是暂时的,“增值税减收的同时,所得税会增加,因为固定资产实施抵扣后,企业的成本下降,所得就会上升,导致所得税增加。”此外,广东正值制造业转型期,将低附加值产业转向高附加值,增值税转型恰好提供了良好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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