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努力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工作效率
| 发布日期:[2008-10-24] 共阅[211]次 |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所得税司、财产行为税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等单位严格按照总局党组确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所得税司提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周密安排学习调研,积极组织司处级党员干部参加总局机关主办的集中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三本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为主,以党小组集中学习为辅,并要形成学习记录。要把"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以"落实企业所得税新税法,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大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做好民计民生保障工作"、"做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和征收管理工作,加大对分配调节力度"为主题安排三次全司讨论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初步梳理本司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产和行为税司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肖捷局长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部署上来。要求司内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要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改革完善财产行为税制度"这一主题,由司领导给大家做一次辅导讲座。司领导班子结合财产和行为税司工作职责,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采取召开座谈会、到地方实地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归纳、梳理出本司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收入规划核算司表示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体现到"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上来,落实到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使收入规划核算司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和掌握税收工作规律,大力实施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规范收入规划核算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的收入规划核算工作制度,为税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参考数据,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证。 |
|
|
|
|
 |
|
 |
 |
|